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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诸权分制(二)(1/4)

    第588章 590-诸权分制(二)

    “卫岗乡”到“洛阳”有半日车程。

    因此,冯宝不可能连晚入宫,况且,他并没有真正看过谢岩奏请“策书”,仅听人口述过部分,很不完整。再者,几天当中,至少有好几个人说过,有些内容居然还有点儿出入,可见,很有必要弄到那份“策书”,要不然明天无法面圣奏对。

    趁着天黑前宫门未关,冯宝亲自走一趟,去“政事堂”拿了“策书”副本,而后回府研读。

    真是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!

    冯宝完全没有想到,谢岩所写内容居然那么多、那么细,在很多地方,超过唐人认知……用一个词描述,太“超前”。

    首先,在“政制”方面,谢岩提议将“安东大都护府”辖境以“鸭绿水”为界分成两个部分,北面设“大行都督府”,治所“大行城”,领一万原“高句丽”军镇抚,与西北方向“营州都督府”遥相呼应,共慑蛮夷;南面设立“金城”、“熊津”、“泗沘”三个“都督府”,但辖制范围大幅缩小,仅限三城附近诸县、镇、村,自“平壤”往南除三个“都督府”外诸城,悉数设“州”,任命刺史牧守。“都督府”拥兵限一万,各州无军卒,以衙役安境。

    其次在“军制”方面,四大“都督府”都督拥兵权,但朝廷任命“军丞”襄助,“军丞”无兵权而拥“人事之权”以制。

    最后是在“大都护府”顶层设计上,谢岩进谏皇帝,称:“大都督坐拥全权,当下设‘军丞’掌全军、‘长史’理政,‘副都督’统领‘都护府’直属三千铁甲,游弋各地,以镇不臣。”

    冯宝相信,大唐朝廷上下肯定能够看出谢岩“策书”里“分权”举措,但一定不知道这种方式背后意义所在。

    从表面上来看,“安东大都督”拥有全部权力,可是,四大“都督府”相对独立,各有兵权、财权、政权,能够很大程度上制约“安东大都护府”,而且,“军丞”、“长史”和“副都督”三个职位拥有实际事务署理权力,随不至于架空“大都督”,起码令其无法随心所欲,这种限制,对于“安东大都督”职位本身而言,其实也是好事,否则权力太大,易遭君王猜忌。

    分权、制衡,从来都是官场要素,从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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