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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喝酒?我强项啊(2/8)

,你是在闹呢吧?别说老子身上有千杯不醉的BUFF,就算是没这技能,以叶晨很深的酒量,一两斤的北大荒下肚,那也是啥事儿都没有的好吗?



    叶晨之所以褪去毛衣和外套,是因为不想在衣服上沾上太多的酒气。因为他虽然有技能,可是这喝下去的酒却做不得假的,酒精是要排出去的。



    有的人喝酒走肝,就好像是肖庆东和柴检这样的,两杯酒下肚,这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;有的人喝酒走肾,就好像周法官,现在他的小脸煞白的。



    至于叶晨就比较尿性了,他因为系统技能的加持,喝酒直接走的就是汗腺,只要是酒一下肚,不管是脑门上,亦或者是腋窝腿窝,再不就是脚掌,凡是能排汗的地方,纷纷都会出汗。



    而且这汗可不是什么普通的汗,但凡是有个人在他旁边,轻轻用鼻子一闻,就能知道,这特么哪是汗啊,这分明就是高浓度的酒精嘛。



    而且叶晨身上的酒味相比一起喝酒的这些人有所不同,酒是粮食精,在胃里过一遍,发酵这么一圈儿,这味道肯定都不怎么好闻,在叶晨这里就不存在这种烦恼,他是直接把酒中的精华直接给吸收了,至于酒精直接被排出体外。



    叶晨小的时候,身体发了高烧,父母都会用白酒涂抹在他的身体上,这样可以迅速的把温度给降下去,对于红温的人来说,这种话滋味别提多舒服了。



    叶晨在酒桌上又找到了当年的那种感觉,现在他浑身都舒爽得很,两只眼睛好似被点亮的灯泡,一点都看不出醉眼迷离的感觉。



    至于灌他酒的这些仁城同事,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,看看酒桌上散落的那几个白酒瓶子就知道了,他们现在都已经到量了。



    这几个人都没想到会碰上叶晨这么个牲口,他几乎是抬杯就见底,喝酒跟喝水似的轻松愉快,这可就要了他们的老命了,现在他们感觉酒已经喝到了嗓子眼,甚至都不敢低头,唯恐酒液从嘴里冒出来,这可就出乐子了。



    刑警队长耿烨此时也已经有些傻眼,他之所以找人灌叶晨这伙人酒,为的就是把李国玉这伙人给留在仁城,独占这份功劳,现在貌似做不到啊。



    正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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