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八章 遗留的百鬼问题(3/5)
:“你不必拉他人下水,天条并未规定仙官不能交往散仙、修士,重要的是,他们有没有人像你一样,在莲花老母手中借宝妄为。”
但说到这里,方鉴又道:“但据你所说,那莲花老母的确也触犯了天条,她私放鬼物入人间,干涉仙官升职迁转看来冯陵所说并非空穴来风。”
当初方鉴前往凌济山上打柴,一来确实是给梅羡章打柴做饭,二来则是听了冯陵的风闻,说是整个南州境内,有很多仙官都与一位妖仙来往密切。
其实这本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,方鉴也和岑碧青是至交好友,仙官又不是木头人,谁还不许仙官有几个朋友了?
但冯陵后面说的那句话却引起了方鉴的警觉,那就是凌济山中的那个妖仙,似乎通过这些仙官在做一些所图甚大的事情。
但具体是什么事情,冯陵说不清楚,他也只是偶尔接触过其中一个仙官而已。
所以才有了方鉴几日前的凌济山一行,但他没想到胡猛竟然就和那莲花老母有来往,而且还能从那里借来百鬼瓶。
不过,现在胡猛已经将他的罪行全部交代,可以宣判了。
方鉴站起身来,朝胡猛道:“胡猛,现在本官依据《天条玉律·仙官律》对你进行判罚,你触犯了仙官律第三十三条:诸仙官擅自于神府中蓄养鬼物,责雷鞭一百。若纵鬼物入人间,褫夺其官品,打入雷泽大狱受刑五百年。如鬼物伤人并致人残、死,分形,投入畜生道十世为猪。”
方鉴说完后掐指一算,道:“及至你归案受审为止,你放出去的那些鬼物并未有伤人之事发生,所以现在本官判决如下:褫夺你六品官级,贬为散修,并打入雷泽大狱受刑五百年。至于你那些小罪,并不在天条玉律规定之中,本官不予判罚,留待将来阴曹地府清算,此令。”
胡猛哀叹一声,但这种结果已经很好了,至少以他阳神境的修为,五百年出来以后还是能再逍遥几年的。
随着胡猛被拖了下去,胡猛案到此结束,后面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。
白行简也在拜辞之后返回了三界巡检司,不过方鉴并未马上离开雷部,而是和太乙雷霆司上相蹇和一起研究起了那个百鬼瓶。
“这玩意怎么收放鬼物?”方鉴摸着下巴,盯着百